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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许可证
ICP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电信增值业务的一种。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申请经营性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六、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BBS许可证
BBS又称为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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